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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描述咨詢者:王修曉
本人為在編公務員,普通科員,配偶是否能報考我目前所在單位的公務員崗位?
提問時間:2020-11-13 16:29
管理員解答好評率:100%
 你好,2021山東省考政策:報考者不得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公務員(參公人員)所在的同一招錄機關或用人單位,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回避情形的機關(單位)或相應職位。
 根據(jù)《公務員法》第68條:“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font>
解答日期:2020-11-14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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