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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描述咨詢者:韓明揚
老師你好,我想問一下,政法干警學習期間,是否可以報考國家公務員或者省公務員?政法干警畢業(yè)后,分配的單位就是報考的單位嗎?工作多久可以調動到其他單位?工作以后如果要另行擇業(yè),是否可以辭職?
提問時間:2012-08-23 00:36
管理員解答好評率:100%
 您好,政法干警在校期間主動放棄學業(yè)的學生或者違約不到定向單位工作的畢業(yè)學生,不得錄用到其他黨政機關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要將情況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并應在違約處理決定公布后1個月內,一次性將所享受的教育費用和補助費(包括學費、培養(yǎng)費和生活補助費)退還到定向單位所在省級政法主管部門,并繳納該費用50%的違約金。感謝您對山東公務員考試網(wǎng)的關注!
解答日期:2012-08-23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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