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明縣司法局關于招聘公益崗位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東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東明縣司法局面向社會招聘公益性崗位18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法律服務大廳值班員或基層司法所助理。
二、報名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年齡在40周歲以下;
2、具有東明縣常住戶口或在本縣居住半年以上的外地戶籍;
3、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yè)愿望的就業(yè)困難人員;
4、具有國家承認的??萍耙陨蠈W歷;
5、具有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2、有違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公職、辭退、解聘的。4、公益性崗位在崗人員及曾經享受過公益性崗位補貼的人員。
三、報名及錄用
報名采取統(tǒng)一時間、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21年10月13日--10月14日;
(2)報名地點:東明縣司法局政治處(樂城國際9樓);
(3)報名需提供資料:1、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須提供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寸照片2張(藍底、紅底均可);2、常住地和戶籍地不一致的,應提供東明縣居住6個月以上證明材料;3、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和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4、《東明縣公益性崗位招用報名表》、《就業(yè)困難人員申報認定表》(各1份)。
(四)考試:考試由東明縣司法局負責組織實施,采取面試考核的方式進行。面試采取面對面測試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協(xié)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儀表舉止等。
(五)錄用:東明縣司法局按照文件規(guī)定錄用面試合格的人員,并對擬招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
報名人被錄用后,由司法局負責具體日常管理。被招聘人員與司法局統(tǒng)一簽訂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一年。合同期滿,根據被招用人員的工作表現和工作需要,可續(xù)簽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累計不超過三年。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guī)定,合同期內因違反紀律規(guī)定的解除勞動合同。
四、工作待遇
公益性崗位人員薪資標準參照我市最低工資標準1700元/月執(zhí)行,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對招用的公益性崗位人員依據相關規(guī)定給予公益性崗位補貼。
五、注意事項
1、符合就業(yè)困難人員條件尚未辦理就業(yè)困難人員認定手續(xù)者,需到戶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人社所)辦理就業(yè)困難人員認定手續(xù)。
2、咨詢電話:13583020284 15105403566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