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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2011年政法干警考試《民法學》復習重點(4)
http://glamoredanceentertainment.com       2011-08-16      來源:山東公務員網
【字體: 】              

  第八章 物權概述

  一. 物權概念及特征(6發(fā)生上、保護方法上、客體上、權利效力上、權利效力范圍上、性質上)

  二. 物權分類及區(qū)別

  1) 完全物權vs.定限物權

  2) 用益物權vs.擔保物權(目的、存在前提、客體類型、客體變化時的影響)

  3) 動產物權vs.不動產物權(取得方法、權利變化、權利行使、爭議管轄)

  4) 主物權vs.從物權 &&& 法定物權vs.意定物權

  5) 我國物權類型的分類(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

  三. 物權的民法保護

  1) 物權保護方法與債權保護方法差別(根據不同、內容不同、目的不同、適用次序不同)

  2) 物權民法保護5種方法

  3) 自力救濟、公力救濟

  第九章 所有權

  一. 概念特征 (5特點-整排全彈劾)

  二. 所有權內容(占有、使用、處分、收益)(區(qū)分善意占有和惡意占有從:①返還不當?shù)美息诜颠€財產上③取得所有物上)

  三. 物權取得方式及消滅(絕對消滅、相對消滅)

  1. 原始取得(先占、添附、拾得遺失物、發(fā)現(xiàn)埋藏物、善意取得(依法可流通動產、讓于人無權、有效交換、善意))

  2. 繼受取得(法律行為、事實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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