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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2011年政法干警考試《民法學》復習重點(10)
http://glamoredanceentertainment.com       2011-08-16      來源:山東公務員網
【字體: 】              

  第十六章、知識產權

  一、 知識產權的概念及特點

  1. 知識產權:創(chuàng)造性智力成果的完成人或工商業(yè)標志的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權利總稱。

  2. 特征:專有性、地域性、時間性

  二、 著作權

  1. 作者:著作權屬于作者,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1) 創(chuàng)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組織工作、咨詢、提供物質條件、進行輔助活動都不是創(chuàng)作)

  2) 由法人或非法人單位主持,代表法人或非法人單位意志創(chuàng)作并由其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非法人單位為作者

  3) 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單位為作者

  2. 作者以外的人

  1) 職務作品中的著作權:

  (公民為完成法人或非法人單位工作任務所創(chuàng)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本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以外,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非法人單位有權在其業(yè)務范圍內優(yōu)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非法人單位享有,法人或非法人單位可以給予作者獎勵: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非法人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創(chuàng)作,并由法人或非法人單位承擔責任的職務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非法人單位享有的職務作品)

  2) 委托作品的著作權:合同約定,如未明確約定,屬于受托人

  3. 特殊情況下著作權歸屬

  1) 演繹作品著作權:不侵原著作權、得新著作權

  2) 合作作品著作權:合作作品共同享有(可分割使用的:單獨享有,不害整體利益、不可分割使用的:無正當理由不得禁止對方行使)

  3) 影視作品:制片者享有,其他人有署名權,音樂等可單獨使用的部分有權單獨行使著作權

  4. 著作權客體-作品

  1) 作品范圍申請

  2) 不受著作權保護的對象

  5. 著作權的內容

  1) 著作人身權:發(fā)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

  2) 著作財產權:使用權、許可使用權、獲得報酬權

  3) 著作權保護期:著作權自完成創(chuàng)作之日產生

  4) 著作權的限制:①合理使用……②法定許可……

  5) 鄰接權:作品傳播者享有的權利(出版者權、表演者權、錄制者權、廣播電視組織權)

  6. 著作權的保護

  1) 侵犯著作權的行為:純粹民事侵權行為、不僅民事侵權行為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與經濟秩序

  2) 侵犯著作權行為的法律責任

  三、 專利權

  1. 專利權的主體和客體:(主體:發(fā)明人or設計人or其所屬單位)(客體為發(fā)明創(chuàng)造:①發(fā)明、②實用新型、③外觀設計)

  2. 專利權授予的實體條件(①新穎性 ②創(chuàng)造性 ③實用性)(外觀設計僅要新穎性)(五類不授予專利權:①科學發(fā)現、②智力活動規(guī)則③疾病的診斷治療方法④動植物品種⑤由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3. 專利權授予的程序條件

  1) 申請(提交申請文件、確定申請日、優(yōu)先權、修改和撤回)

  2) 專利申請的審查

  a. 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審查:采用初審登記制(形式審查、合法審查、明顯實質性缺陷審查)

  b. 發(fā)明的審查(初步審查、早期公布、實質審查(3年內依申請人隨時提出))

  c. 復審(不服,3個月內)

  3) 授予專利權

  4. 專利權的內容

  1) 專利權利內容:獨占使用權、禁止權、標記權、轉讓權、許可權

  2) 專利權的限制

  不視為侵權的情況(專利權用盡、善意第三人、先使用權、臨時過境、科研)

  強制許可:(國家緊急為公共利益、合理要求較長時間的、新技術有賴于前發(fā)明的)

  5. 專利權的期限、撤銷、無效和終止(發(fā)明20實用新型外觀設計10)(6月內撤銷,6月外無效,不具有追溯力)

  四、 商標權

  1. 商標概述(制造商標、銷售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證明商標、防御商標、聯合商標、馳名商標)

  2. 商標注冊原則(①自愿為主、強制為輔(煙草、人用藥品)②申請在先原則、③申請單一原則)

  3. 商標注冊的實體條件(①由法定的構成要素,即文字、圖形及其組合構成②有顯著識別力③不得違反商標禁用條款的規(guī)定④商標不得混同)

  4. 商標注冊的程序條件(提交申請文件、初步審定與公告、異議(公告起3個月內)、復審、核準注冊)

  5. 商標權的內容(使用權,禁止權,轉讓權,許可轉讓權)(期限10年,核準時起算,期滿前6個月續(xù)展or期滿后6個月寬展)

  6. 商標權的爭議、無效和終止

  1) 爭議:(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注冊商標之間的商標權爭執(zhí)、同一or類似商品、被爭議商品核準注冊1年內提出)

  2) 無效:違反商標禁用規(guī)定、以欺騙手段或其他不正當手段注冊的(虛構的、模仿公眾熟知商標注冊的、越權代理注冊的、侵犯他人合法先權利注冊的、其他)、與已經注冊商標混同被提起爭議的

  3) 終止:注銷、撤銷有下列情形又限期不改的(自行改變商標樣式的、自行改變注冊人名稱地址的、自行轉讓的、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粗制濫造欺騙消費者的、無正當理由3年不用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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