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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2016年山東公務員考試法律練習題(52)
http://glamoredanceentertainment.com       2016-01-14      來源:山東公務員考試網(wǎng)
【字體: 】              

  1.李某因犯殺人(未遂)罪、搶劫罪、盜竊罪而分別被判處10年、8年、5年有期徒刑,對其最后量刑應為(    )年。


  A.10年


  B.23年


  C.10-23年


  D.10-20年


  2.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委托管理、經(jīng)營(  )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占有該財物的,以貪污論。


  A.公開財產(chǎn)


  B.公共財物


  C.國有財物


  D.國有財產(chǎn)


  3.《刑法》規(guī)定,個人貪污數(shù)額在5000元以上不滿1萬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現(xiàn)、積極退贓的,對犯罪人(  )。


  A.可以減輕處罰或免予刑事處罰


  B.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C.應當減輕或免除處罰


  D.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4.根據(jù)我國《刑法》規(guī)定,已經(jīng)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這里“未得逞”是指(  )。


  A.犯罪行為沒有實施完畢


  B.犯罪目的沒有達到


  C.犯罪結果沒有發(fā)生


  D.行為沒有具備某種犯罪構成的全部要件


  5.甲為躲避被人追殺而跳入乙家,把乙家的小孩踩成重傷,甲的行為是(  )。


  A.緊急避險


  B.正當防衛(wèi)


  C.過失殺人


  D.故意殺人

 

    山東公務員考試網(wǎng)(glamoredanceentertainment.com) 題目或解析有誤,我要糾錯


  1.答案: D


  解析:


  我國《刑法》第69條規(guī)定:“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shù)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shù)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zhí)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惫收_答案為D。


  【注意】本題為2009年真題,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施行,其中第69條規(guī)定,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shù)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shù)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zhí)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


  2.答案: D


  解析:


  《刑法》第382條:“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委托管理、經(jīng)營國有財產(chǎn)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國有財物的,以貪污論。”故正確答案為D。


  3.答案: A


  解析:


  《刑法》第383條第1款第3項規(guī)定:“個人貪污數(shù)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的,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個人貪污數(shù)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一萬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現(xiàn)、積極退贓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p>


  故正確答案為A。


  4.答案: D


  解析:


  犯罪未遂中的“未得逞”指的是行為沒有具備犯罪構成的全部要件,故正確答案為D。


  5.答案: A


  解析:


  緊急避險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chǎn)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fā)生的危險,不得已采取的緊急避險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本題中,甲為了避免自己的人身受傷害,不得已損害了第三方乙家小孩的利益,屬于緊急避險的行為。本題中甲并不存在主觀殺人的故意,不構成故意殺人罪,故D項不選。C項過失殺人明顯是錯誤的,因為乙家小孩只是受到重傷。正當防衛(wèi)針對的是不法侵害對象而言,這里侵害的是第三方乙家小孩,故B項也不選。故正確答案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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