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鏈接】
2012年6月11日,網友“我不是飛賊”發(fā)帖稱,安康市鎮(zhèn)坪縣曾家鎮(zhèn)政府非琺拒禁,野蠻殘害7個半月胎兒,此事在當地引起不小的爭議。同時官網上稱,陜西鎮(zhèn)坪縣曾家鎮(zhèn)人民政府依據《陜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6月2日對該鎮(zhèn)漁坪村三組村民鄧吉元之妻馮建梅依法實施了終止政策外二胎妊娠術。
同月,國家計生委消息,將派出10個督察組,赴19個重點?。▍^(qū)、市)進行督察。重點要督察和糾正基層在社會撫養(yǎng)費征收等環(huán)節(jié)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標準表述】
[深度分析]
我們有必要認清這樣一個事實,即推行計劃生育是符合國情的戰(zhàn)略決策,不能因為政策執(zhí)行中扭曲變形的現象,某些地方、某些部門在執(zhí)行計劃生育政策中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野蠻行徑,就抹殺這個基本國策的重大意義。
為了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huán)境的協調發(fā)展,推行計劃生育是符合國情的戰(zhàn)略決策,每個公民都有義務去執(zhí)行這項基本國策。根據安康當地人口計生部門的調查,這名懷孕七個月的孕婦屬于政策外懷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論是誰違反了計生法規(guī),都應該受到相應的懲處,已經實施了三十多年的計生政策,在這方面也有比較完備的法律條文。但當地人口計生部門卻實施了法外手段,試圖將幾成事實的一起超生案例抹得干干凈凈,就像沒有發(fā)生過一樣。胎兒之痛、母體之痛以及由此可能引發(fā)的傷害,計生工作人員不會不知,他們執(zhí)意要開一次“倒車”,顯然只考量了自己的利益得失。
孕婦懷孕七個月被引產,以沉重的現實做出警示,無論目標有多么美好,都必須循著文明的、法治的途徑到達,絕不能突破道德底線和法律邊界。以非法手段對抗違法現象,只會把事情辦得更糟糕、更惡劣。
[原因]
當地官方聲稱強制引產是合法的。其實不僅沒有法律依據,同時也是違法的,而且涉嫌犯罪。
首先,計生部門工作人員不是警察,沒有強行帶走公民的權力——我國憲法規(guī)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其次,“強制引產”行為不具合法性,在上世紀80年代,一些地方的《計劃生育條例》中確實規(guī)定“凡是計劃外懷孕的,必須采取人工流產或者引產手術?!钡谏鲜兰o90年代,這樣的表述已經被刪除,改為“凡是計劃外懷孕的,必須采取補救措施?!奔热灰?guī)定沒說必須要“強制引產”,那么,計生辦“強制引產”就是濫權和違法。
除此之外,2002年實施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guī)定:“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在推行計劃生育工作中應當嚴格依法行政,文明執(zhí)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權益?!辈⑶颐鞔_規(guī)定,國家工作人員在計劃生育工作中,侵犯公民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措施]
提供如下措施供考生參考:
第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三十九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計劃生育工作中,不得侵犯公民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完善法律法規(guī)。要迅速清除各種變相允許“強制引產”做法的文件,加大對“強制引產”的懲罰力度,比如追究刑責。
第三,在計劃生育國策尚未調整前,糾正不正確的政績觀。
第四,在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中,必須嚴格依法行政,堅持文明執(zhí)法,堅決杜絕大月份引產,切實維護育齡婦女的合法權益。
第五,推行計劃生育是符合國情的戰(zhàn)略決策,不能因為政策執(zhí)行中扭曲變形的現象,某些地方、某些部門在執(zhí)行計劃生育政策中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野蠻行徑,就抹殺這個基本國策的重大意義。
當然,隨著社會老齡化的到來,一些問題和矛盾也逐漸凸顯,比如,用工荒、社會養(yǎng)老、失獨家庭等等,但不能因此就質疑計劃生育政策本身,事實上,計劃生育政策也在進行微調,從去年開始,全國31個省份的“雙獨”(夫妻雙方都是獨生子女的)家庭可生二胎,這是計劃生育政策30年來的一個重要轉向,也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一個直接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