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公務人員一旦遇到對他們不利的輿論監(jiān)督,就想用“捂”或“瞞”的方式躲過去。而當這些方法失效時,他們往往就惱羞成怒,遷怒于媒體。
●“了解媒體、善用媒體、善待媒體”,能不能真正實踐好這句話,決定著各級部門能否在信息傳播中立于不敗之地,能否在輿論戰(zhàn)中搶得先機,能否在謠言飛舞之際樹立公信。
8月3日上午,廣東加強社會建設創(chuàng)新社會管理專題研討班在省委黨校開班,省委副書記、省紀委書記朱明國作了專題輔導報告。朱明國在談到政府的社會危機處理能力時,特別提到了官員怎樣和媒體記者打交道的問題。他指出,有些領導干部開口就埋怨媒體,把事情的過錯都推到媒體身上,我看主要原因還在他們自身;有些領導干部本來水平很高、能力很強,但一遇到記者,就束手無策,甚至敬而遠之。他告誡學員要提升媒介素養(yǎng),要求在社會管理過程中,全省各級領導干部必須了解媒體、善用媒體、善待媒體。
近年來,各級領導干部要努力提高與媒體打交道的能力的要求已經被多次強調,但是,一些領導和公職人員在與媒體打交道過程中發(fā)生摩擦的事件卻仍然時有發(fā)生,有的甚至在社會上引起軒然大波。近日,《法制日報》女記者張維在浙江蘭溪市馬澗鎮(zhèn)采訪時,遭到當?shù)卣畽C關人員的阻攔,對方強行奪走其記者證并質問她:“誰允許你來采訪的?記者算個什么東西!”其實,官員對記者這樣不屑一顧的詰問被曝光,早不是一次兩次的事,此前還有官員面對記者采訪時,憑借“你是準備替黨說話,還是準備替老百姓說話?”以及“我拉屎也要告訴你???”一炮而紅。盡管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明確規(guī)定,新聞工作者在進行采訪活動時不受干擾和限制,甚至特意對記者的采訪權進行了著重的保護,但無奈的是,這種對待媒體的粗暴、無禮與傲慢依然屢見不鮮。
當前,一些地方公職人員在與本轄區(qū)的媒體打交道時,把他們當作招之即來、揮之即去的工具,認為他們就是自己手中拿捏的棋子。一旦這種思維成為了定式習慣,對于一些覺醒的媒體,一些來采訪報道負面事件的記者,就無法應對,或者依然自恃位高權重、居高臨下、態(tài)度傲慢,不但拒絕、阻撓采訪,甚至口出狂言,質問、訓斥記者。歸根結底,就是這些官員干部始終沒有適應在現(xiàn)代社會中應該轉變的角色定位。一些公務人員一旦遇到對他們不利的輿論監(jiān)督,就想用“捂”或“瞞”的方式躲過去。而當這些方法失效時,他們往往就惱羞成怒,遷怒于媒體,本能地認為媒體就是來搗亂的,記者就是不配合工作,一股腦兒把責任都推到媒體身上,自己卻半分過錯也沒有。
善待媒體就是善待公眾,尊重媒體就是尊重公眾的知情權。媒體的社會力量是巨大的,它的力量來自于所服務的對象,記者采訪報道活動本身代表的不僅僅是記者本人和他服務的媒體,而是社會普羅大眾。領導干部在與媒體打交道時,切不可“只見樹木,不見森林”。隨著公民意識的提升和“自媒體”的形成,靠“捂”、靠“瞞”、靠“打壓”已經不可能阻擋信息的傳播,相反,任何對媒體的不敬與粗暴都會像面鏡子一樣,把個別公務人員的無知和不智暴露無遺,甚至把自己推入輿論的漩渦。近幾年一些地方發(fā)生的阻撓采訪、毆打記者的事件,遭到民眾的強烈譴責和抨擊,不少當事人為此丟了“烏紗帽”就是明證。
“了解媒體、善用媒體、善待媒體”決不是一句空話,能不能真正實踐好這句話,決定著各級部門能否在信息傳播中立于不敗之地,能否在輿論戰(zhàn)中搶得先機,能否在謠言飛舞之際樹立公信。如果把媒體始終視作洪水猛獸,避之惟恐不及,可以預見的是,你自己也終將被淹沒于信息浪潮之中,被拍死在沙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