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鏈接
近日,山東省公共機構節(jié)能辦公室向24家省直單位免費發(fā)放100輛公務自行車,試點推行3公里范圍內外出辦公使用公務自行車出行。
二、政策細則
6月14日,有24家省直單位領到公務自行車,最多的單位領到6輛,最少的只有3輛,也有單位沒有領到。根據(jù)要求,凡是發(fā)放了公務自行車的單位,要求在市區(qū)3公里范圍內執(zhí)行公務活動,原則上使用公務自行車出行。
山東省公共機構節(jié)能辦公室副主任董奕斌表示,試點公務自行車的主要用意在于倡導機關工作人員盡量選擇綠色交通工具出行,減少使用公車,減少汽車尾氣排放,但使用公務自行車出行并非強制,畢竟要考慮辦公效率。
為規(guī)范省直單位公務自行車的管理和使用,山東省公共機構節(jié)能辦制定了《山東省省直公務自行車管理辦法暫行辦法》,規(guī)定省直公務自行車歸省直機關事務局所有,免費發(fā)放給各單位,作為工作人員近距離外出活動的交通工具,禁止公車私用。
《暫行辦法》還規(guī)定,單位要制定公務自行車使用細則,確定專門位置存放,明確專人負責日常管理和維修保養(yǎng)。公務自行車發(fā)生損壞或丟失,由所在單位負責維修或賠償,相關費用由使用單位承擔。
三、群言群語
山東省糧食局機關服務中心主任張洪敏說,試點推行公務自行車不在于車輛的多少,主要是一種倡導和示范意義,對于很多平時習慣了坐車出門辦公的公務人員,需要一定的時間來適應。此外,公務自行車也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送一些機密文件之類的公務活動就不可能使用。
“很多時候外出辦事,不可能完全依賴單位派車,特別是近距離的公務活動,單位有些同志已開始使用這次接收的3輛公務自行車。”共青團山東省委機關服務中心主任柳建華說,盡管使用的頻度還不是太高,但至少說明大家開始認同和接受這種辦公出行方式。
一些人士表示,公車消費與公款吃喝、公款出國一起廣受社會詬病,推行公務自行車對于減少公務車輛經費支出,緩解城市交通壓力,實現(xiàn)節(jié)能減排以及增強公務員(微博)體質等都能起到積極作用。
四、專家建議
山東大學哲學與社會發(fā)展學院教授馬廣海說,質疑和擔憂都有道理,但推行公務自行車改革所釋放出來的細節(jié)化的節(jié)約、節(jié)能、環(huán)保、親民等良好理念,還是值得提倡和發(fā)揚的。
當公務員騎乘公務自行車出門辦事成共識,當類似行為經過點滴積累成為自覺意識,政府機關推行的公務自行車就不再會是人們擔憂的曇花一現(xià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