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的《辦法》其實是高校改革的“助推器”,只有盡快制定高?!皯椪隆?,才有望為改革裝上“發(fā)動機”。
《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出臺。在1月9日的教育部新聞通氣會上,政策法規(guī)司司長孫霄兵把高校章程形容為學校的“憲章”,這讓人不禁有所期待。
目前國內高校多數還沒有章程,因此教育部制定上述《辦法》,為高校制定章程提供一個法律框架。以此來看,《辦法》在高校體制改革問題上開多大口子,既關系到各高校如何制定章程,更將影響大學未來的治校方針和辦學走向。不管是《辦法》本身,還是教育部官員的解讀,都釋放出一個明確信號,即按照政校分開、管辦分離原則,保障高校辦學自主權,維護學術獨立性,尊重學術自由。
這表明,在高校體制改革問題上,上上下下都有一定共識。走到這一步,誠為不易。但也須看到,要實現(xiàn)上述理念,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掇k法》能否落實到位,關鍵在于教育部門“少管一點”,高?!胺砰_一些”。這既需要主管部門克制過度介入的沖動,也需要高校勇于實踐,積極邁開改革步伐。
通過制定和落實高校“憲章”來推動大學體制改革,不會是一條平坦大路。但這并不意味著,《辦法》只是用來應對改革壓力的緩沖器,更不是說前面已無路可走。倘若國內高校能借勢發(fā)力,真正按《辦法》指導原則去進行大學“憲章”制定工作,仍有望找到實現(xiàn)高校改革的新路徑。
譬如,《辦法》指出:高校章程應明確相關原則機制,維護學術活動的獨立性;應明確尊重和保障教師、學生依法享有的學術自由、探索自由。上述指導性原則,有利于高校切實采取措施,守護大學精神,維護學術尊嚴?!掇k法》的施行給高校創(chuàng)造了有利條件,倘若這時候還如履薄冰、裹足不前,那就太對不住政策層的良苦用意了。
明知山有虎,卻向虎山行。這是《辦法》制定者目前給出的路線圖,至于敢不敢邁開步伐朝前走,考驗的是國內大學爭取辦學自主權、維護學術獨立性的信心與決心。教育部的《辦法》其實是高校改革的“助推器”,只有盡快制定高校“憲章”,才有望為改革裝上“發(fā)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