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背景】
改革開放三十年來,我國經濟取得了長足發(fā)展,人民在不斷追求經濟增長的同時也在注重生活幸福指數的提高。但是,今年來我國人民群眾的幸福指數一直不高,在最新的調查中很多人都沒有感到生活幸福。
2010年12月26日,新華社瞭望周刊等一起主辦的“2010中國最具幸福感城市頒獎典禮”在長沙舉行,20個城市都獲得了幸福殊榮。中國幸福感城市中地級以上的有杭州、成都、長沙等城市。
在CCTV2010經濟生活大調查中,有八萬份的調查問卷,其中44.7%的人感到生活幸福或者很幸福,但是有11.1%的人感覺自己不幸福或者很不幸福,有45%的人對當前的生活狀態(tài)感到滿意,但是這個數據是否準確也成為爭議的焦點。
其實一個國家居民的幸福指數并不簡單的取決于人均GDP或者人均收入,在一個城市中,城市居民的幸福指數不僅取決于經濟總量和人均經濟量,還取決于這個地方的自然環(huán)境、居住條件等。
【政策與對策】
國家的一切發(fā)展都是為了改善民生,增進人民福祉,提高人民群眾的幸福指數。主要應采取以下措施:
1、讓民眾有尊嚴的生活是提升民眾幸福感的前提。民眾的尊嚴來自于法律的有力保護,來自于平等、公平的社會環(huán)境,可以自由而全面地發(fā)展。為此,要合理平衡社會財富的分配;要改善地方治理,合理約束公權力,保障司法獨立和公平正義。
2、提升民眾幸福感政府責無旁貸。無論是從理論研究還是從經驗感受出發(fā),民眾的幸福程度與政府的治理有著極其密切的關系。只有在一個政治清明、法治進步、經濟發(fā)展、社區(qū)文明和諧的社會中,民眾的幸福感才能達到相當的高度。因此,政府工作應該做到以人為本,充分考量到每個人的發(fā)展。
3、要保障人民群眾的基本需求,特別要解決好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民生問題。首先要提高人民群眾的收入水平。這就要把擴大就業(yè)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千方百計增加就業(yè)崗位,優(yōu)化創(chuàng)業(yè)環(huán)境,讓人民群眾有穩(wěn)定的收入來源和生活保障。其次要加快收入分配體制改革,加大收入分配調節(jié)力度,分好“蛋糕”,努力縮小不同人群的收入差距。三要發(fā)揮好社會保障作為“收入分配調節(jié)器”和“社會發(fā)展穩(wěn)定器”的作用,進一步完善保障體系,擴大保障覆蓋面,切實提高保障水平。
4、解決好人民群眾的住房問題。安其居方能樂其業(yè),要堅持政府主導與市場機制相結合,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讓人民群眾住有所居,讓社會更加安定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