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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
2010年青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http://glamoredanceentertainment.com       2010-03-24      來源:
【字體: 】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10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fā)〔2010〕8號),經市委、市政府批準,決定采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yōu)錄取的辦法,為我市部分機關面向社會考試錄用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錄用工勤以外的工作人員,下同)636人,其中,黨政機關356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90人,區(qū)市法院機關24人(職位、資格條件另行公布),區(qū)市檢察院機關25人(職位、資格條件另行公布),區(qū)市公安機關130人(具體考試錄用辦法詳見《2010年青島市考試錄用公安人民警察簡章》),北墅監(jiān)獄11人(具體考試錄用辦法詳見《2010年青島市考試錄用監(jiān)獄機關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錄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之間(1974年3月27日至1992年3月27日期間出生);
  (五)報考鄉(xiāng)鎮(zhèn)機關的,需具備大學??萍耙陨衔幕潭龋ㄆ渲写髮W??飘厴I(yè)的須具有山東常住戶口,含山東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10年應屆??萍耙陨蠈W歷畢業(yè)生);報考其它機關的,需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含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10年應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
  (六)報考職位所需其他資格條件。
  在我省縣級以下機關工作五年(含試用期)以上或在公務員崗位上獲得年度考核優(yōu)秀等次并累計工作兩年以上的縣級以下機關公務員可以報考上級機關公務員職位,其他已具備公務員身份的人員不能報考。
  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關系公務員所在部門或單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公務員主管部門認定具有考試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公務員的人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現役軍人,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高校畢業(yè)生,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報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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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面向社會招考的報名工作,采取統(tǒng)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確認、網上收費的方式進行。
  網上報名時間:2010年3月27日—31日。
  網上查詢、繳費時間: 2010年3月28日-4月1日。
  具體辦法是:
  1.網上報名。報考人員直接登陸青島市人事考試網(http://rsks.qdpb.gov.cn),點擊“網上報名”,進入公務員網上報名系統(tǒng),如實填寫、提交個人相關報考信息資料并按要求上傳照片。每人限報一個部門和職位,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陸填報報考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用人部門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2.單位初審。在報名期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各用人單位集中在網上查看本單位的報名情況,根據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前一天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節(jié)假日不休息),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對符合條件的不得拒報;對不符合報考條件而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報考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報考者補充。如果用人部門在2個工作日內(不含報名當天),未對報考人員信息進行處理,則視為初審通過。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用人部門應留存報考者的報名信息,以供資格審查時參考。
  3.網上繳費。報考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詢時間截止之日前登陸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要于3月28日-4月1日登錄青島市人事考試網,按照網上繳費流程要求進行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xù)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青島市機關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以備參加面試前資格審查時使用),并于4月20日- 25日登錄該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考務費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
  對最終確定的報考人數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招考職位,計劃錄用1人的,原則上取消錄用計劃;計劃錄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錄用計劃。取消核減的計劃于4月3日在規(guī)定網站予以公布,報考取消錄用計劃職位的人員,可于4月6日9:00—11:30,13:00—15:00到青島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海爾路178號)現場改報青島考區(qū)其他職位或退費,逾期不再改報。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須先在網上繳費,并于4月6日 9:00—11:30,13:00—15:00到青島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海爾路178號)辦理考務費退款手續(xù)。辦理考務費退款手續(xù)時,本人或委托他人攜帶有關證明材料,證明材料見《青島市201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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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整個考錄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在面試人員名單確定之后,須向用人部門提交《青島市機關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及本人相關證明材料。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報考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身份證、戶口簿及從業(yè)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有工作單位的人員要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報考的,提交身份證、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和就業(yè)協(xié)議書(山東省內院校實行網上簽約的可不提供就業(yè)協(xié)議書)。取得面試資格的報考人員在面試前3天仍未向用人部門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不具備報考條件的,經批準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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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我省實施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專門項目畢業(yè)生,服務期滿2年(2008年以前招募和選聘的畢業(yè)生,含2008年),考核合格,3年內報考公務員的,筆試總成績加4分,其中報考鄉(xiāng)鎮(zhèn)機關公務員的,筆試總成績加8分。上述人員報名時須先在網上繳費,并于4月6日9:00—11:30,13:00—15:00到青島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海爾路178號)辦理加分確認手續(xù)。在辦理加分確認手續(xù)時,除出具當年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機構簽發(fā)的報到證外,“三支一扶”大學生要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簽發(fā)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畢業(yè)生要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選聘到農村服務的畢業(yè)生要出具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在網上進行公示無異議后實施加分。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需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鶎雍蜕a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鄉(xiāng)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企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和生產一線及農村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鶎庸ぷ鹘洑v,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10年7月31日為截止日期。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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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筆試科目為申論和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全省統(tǒng)一考試、統(tǒng)一評分標準。所有報考者均須參加申論和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兩科考試,其成績方可有效。
  全省統(tǒng)一筆試時間為4月25日。
   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14∶00-16∶30  申論
  筆試結束后,按申論、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
  錄用公務員的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筆試成績上網公布。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根據錄用計劃和報考職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人數按以下比例確定:相同職位錄用計劃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錄用計劃為10-13人的,進入面試人員統(tǒng)一確定為28人)。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部門和職位,取消錄用計劃;達不到計劃錄用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按照規(guī)定程序向社會公布。
  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進入面試人員應交納面試考務費70元。
  (二)面試
  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按百分制計分。每個報考人員的面試時間,一般不超過30分鐘。面試成績由面試考官當場評判,采取每個測評要素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綜合計算平均成績的辦法,確定報考人員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后向報考人員宣布。每個面試考評組設面試考官不少于7人,考官全部持有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頒發(fā)的面試考官資格證書或者面試考官培訓合格證書。面試采取“三抽簽”法,即考生與考官分別采取抽簽方式選定面試順序和考評組別,再由考生組推選一名代表抽簽確定面試考評組。
  為加強對面試工作的監(jiān)督,除每個面試考場按規(guī)定配備1名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選派的考場監(jiān)督人員外,還要邀請一定范圍內的社會監(jiān)督人員,對面試過程進行監(jiān)督。
  面試開始時間為6月4日,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分用人部門或職位,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員,其中計劃錄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確定,計劃錄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招考部門和職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的面試總成績,不得低于60分。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和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名單,按規(guī)定程序向社會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確定后,根據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按計劃錄用人數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對報考人員進行體檢、考察。如1個錄用計劃出現多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確定。如體檢、考察均合格,則不再對其他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員體檢考察。對體檢考察不合格人員造成的空缺,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從該職位其他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確定遞補對象。
  公務員考錄的體檢工作,按照我省轉發(fā)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魯人發(fā)[2005]5號)和轉發(fā)人事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魯人發(fā)[2007]25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時,體檢醫(y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guī)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者,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
  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用人單位或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按有關規(guī)定申請復檢,費用由申請方負擔。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考察由各用人單位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根據擬錄用職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及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察對象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按《關于2010年全市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字〔2010〕36號)文件執(zhí)行。
  五、錄用審批
  經體檢、考察合格,擬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提出錄用意見,填寫《錄用公務員審批表》或《錄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審批表》,按管理權限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對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審批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經批準錄用的人員,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頒發(fā)《錄取通知書》,憑《錄取通知書》辦理調動、派遣等有關手續(xù)。
  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內,由用人單位對新錄用的公務員進行考察。試用期滿合格的,按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guī)定》予以任職;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錄用,并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新錄用人員應按規(guī)定接受培訓。
  被錄用人員需遷移或變更戶籍關系的,可在試用期滿合格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戶籍遷移或變更手續(xù)。
  六、其他
  加分人員情況、筆試面試成績、取消或核減計劃、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名單及擬錄用人員名單均在在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青島人事政務網(http://www.qdpb.gov.cn)上予以公布。
  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和報考者,按照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進行處理。
  本次考試,公務員主管部門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從事命題、閱卷等工作的專家不準參加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公務員管理機構、公務員考試命題組等名義舉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出版物、上網卡等。否則,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或追究責任。
  政策咨詢電話:0532-85911231  18753220277  12333 熱線
  電子郵箱:gongwuyuanzk@163.com
  網上報考技術咨詢電話:0532-88632171
  監(jiān)督電話:18753220288
  附件:1.青島市201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一覽表
     2.青島市2010年度考試錄用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
     3.青島市201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中共青島市委組織部
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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