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淄博市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考察公告
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2015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和《2015年淄博市各級機關及直屬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規(guī)定,我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和從在基層工作的選調生中考選工作人員工作現(xiàn)已進入體檢、考察階段?,F(xiàn)將體檢、考察有關事項及要求公告如下:
一、體檢、考察人員范圍
第一批體檢、考察人員共237人(森林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除外,名單見附件),根據(jù)考試總成績排名,分用人部門或職位,按1:1比例等額確定。如用人部門同一個錄用職位出現(xiàn)應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確定。因放棄體檢、考察資格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等情況出現(xiàn)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凡考生無故放棄體檢考察資格、公示后自動放棄錄用資格的,將記入全省公務員考錄誠信檔案數(shù)據(jù)庫。
第二批體檢、考察人員另行通知。
二、體檢集合時間、地點安排及要求
集合時間:2015年8月1日(周六)早6:00。
集合地點:淄博市政府第二綜合辦公樓一樓門廳(張店區(qū)聯(lián)通路202號)。
考生本人須按規(guī)定時間持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單和《公務員錄用體檢表》第三頁(見附件2),到指定地點集合,經(jīng)審核無誤后集體乘車前往指定體檢醫(yī)院。
三、體檢標準
體檢按照原人事部、原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原人事部辦公廳、原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原衛(wèi)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原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fā)〔2013〕26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體檢須知
1、除特殊情況經(jīng)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外,凡未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因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等情況出現(xiàn)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2、體檢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飲酒,避免劇烈運動。體檢當天需進行采血、B超等檢查,在受檢前應禁食8-12小時。全部項目檢查結束后,統(tǒng)一安排早餐。
3、女性體檢者月經(jīng)期間、懷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引領員和體檢醫(yī)生。
4、體檢時,所攜帶的各類通訊工具須統(tǒng)一上交集中保管,若未按規(guī)定全部上交者,按違規(guī)處理。
5、體檢者可穿正裝或便裝,但不得穿奇裝異服,不得佩戴明顯標志,否則,取消其體檢資格。
6、須提前下載打印《公務員錄用體檢表》第三頁(A4紙),用黑色簽字筆填寫,并簽名。填寫時要字跡清楚,無涂改,并貼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病史部分要如實、逐項填寫,不能有遺漏,故意隱瞞病史的后果自負。特別提醒:此表須在體檢當天隨身攜帶至集合地點統(tǒng)一上交;體檢費每人450元。
7、體檢時,要嚴格遵守體檢工作紀律和規(guī)定,服從組織者管理,做到一切行動聽指揮。體檢期間,嚴禁家長陪同,若造成不良影響的,取消其體檢資格。
8、考生必須按規(guī)定完成全部體檢項目,經(jīng)體檢醫(yī)師提醒在規(guī)定時間仍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9、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
10、凡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錄用;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錄用資格,并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11、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前,體檢實施機關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復檢只能進行1次,復檢按規(guī)定另選體檢醫(yī)療機構進行,復檢醫(yī)療機構應當不低于原體檢醫(yī)療機構級別,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12、公安(森林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職位錄用公務員,有關體檢項目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規(guī)定進行。該特殊標準未作規(guī)定的職位或項目,仍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豆珓諉T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五、考察時間安排、內容及要求
考察工作與體檢工作同步進行??疾旃ぷ髯约慈臻_始至8月20日結束??疾觳扇《喾N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所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同時,由轄區(qū)派出所對被考察人員出具無違法行為的證明??疾炱陂g,被考察人員要保持聯(lián)系暢通,積極配合用人單位做好考察工作。
附件:
市公務員招考辦公室
2015年7月22日